• Oh My Amo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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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周前,我在宿舍楼梯的墙上,无意间看见一峰音乐会的海报,没怎么注意,况且只是貌似有听说这么一个艺人。后来才发现是把林一峰和TVB的林峰弄混了,崩溃。 

    三天前的中午去宿舍楼下打水,海报还在。上来后,习惯性打开豆瓣,偶然打开同城,首先出现在眼前就是“林一峰@3G门户唱游厦门”,点进去一看,似乎是派票,而且可以直接去一个叫babycat的店子免费领取。最近这几天是今年以来唯一有感觉到闲适的时光,因此想到或许可去听听,而且据传说这家伙是位在香港家喻户晓的民谣音乐人。

    我不是随便的人。接下来马上去百度他的底细,才发现他给好多歌手都写过歌,包括孙燕姿、陈奕迅和梁咏琪,最知名的是《遇见》和《谢谢侬》。通过mp3找他的歌,比较吃惊的是一首叫作《by my side》的歌曲几乎霸占着前面好几页的搜索结果。印象中只有搜索光良时才会一连好多页都只有《童话》一个结果。下下来一听,my god,原来是《遇见》的英文版,唯美和悠扬的旋律,配上他干净而温柔的嗓音,动人至极。

    还有很多有关一峰的新闻,譬如同性恋取向,譬如“哥哥第二”的美誉,我对哥哥无比怀念,很想去听,这彻底坚定了我去听音乐会的决心,即使这个音乐会是在陌生且交通不便的岛外。

    接下来我听到了那首至今为止我最喜欢的《The Best is Yet to Come》,可能是我比较喜欢jazz和indie的缘故,加之浓郁的Nat King Cole风情,因此格外钟意这首歌。我完全被他的音乐迷住了。随之马上通过verycd狂下一峰专辑。

    接下来的两天,我都在他的歌声中度过,愈发喜欢。我想起数月前我曾在yobo有做个音乐DNA测试,我记得在结果里,系统推荐的适合我口味的歌手中,就有林一峰;当时就颇为惊诧,我都没听过这个人哩,怎么会扯上关系;不过由于太忙,也来不及去细究,于是就那么错过着。印象中一峰是比较小众的歌手吧,应该和台湾的陈绮贞比较相似。

    周五下午,我在眼花缭乱中,急急忙忙来到位于禾祥西的babycat三馆,进去后拿完票说了声谢谢就飞了出来,赶家教,没来得及和负责派票的Lisa打招呼,虽然并不知道谁是Lisa。

    好啦,周六,就是今天(24号),美好的一天到来,今晚就可以在集美看到一峰的现场演出啦。懒洋洋的我拖拖拉拉直到下午三点多才动身,18公交,从大南门直达集美学村。听说那边这两天也很热闹,有海峡两岸龙舟节,以及创意集市,正好我们敬爱的校主陈嘉庚先生的故居也在那,可以乘此机会去看看。

    好远啊,公交很挤,累。偏偏天气还奇热无比,这算是今年以来最热的两天了。幸好我的装备比较简洁,夏装短裤加嘻哈T恤,还有那个背了两年的帆布双肩包。

    公交经过厦门大桥时,我想起两年前和朋友一同坐在大桥边嚼面包看海的那个傍晚。那天上午,我们带着狂想、面包、水和地图,从厦门湾南岸的厦大漳州校区出发,沿着海岸线,穿越一个个山村小镇,骑行100多公里,最终成功抵达厦门岛。后面的故事更精彩,那天晚上我们恰好遭遇厦门春季罕见的特大暴风雨天气,从晚上7点到10点我们两个落汤鸡一直走失在北部的高崎机场周围,直到凌晨1点才绕到火车站,最终找了个小旅馆草草休息了事;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又踏着自行车跟着开往轮渡码头的公交车赛跑,然后半小时内直接坐船回到了漳州。我忘不了自己在暴风雨下的五缘湾大桥边曾许下的誓言,忘不了面朝黑暗汹涌的厦门海唱下的那首名叫《I'll be there for you》的歌,忘不了那时呓语般的失眠手记。两年后的今天,广告牌换了,道路也刷新了,那天傍晚的人来人往也换了,我们也都变了。于是,忽然间,不禁潸潸然。

    这两天集美学村活动很多,十分热闹,通往嘉庚路和龙舟池的道路都临时不让走车,于是不得不提前两站下车。这是我第一次到集美学村,人生地不熟,举目茫然。其实倒没什么好慌张的,这样的好地方,迷失掉也无所谓;更有我无敌的地理直觉在,还早得很,才四点半,先漫无目的地逛逛再说。

    集美学村真是个好地方,我在想,也许这地方更加适合我。走着走着,我突然觉得这地方既有着厦门一贯的细致与浪漫,又不乏武昌的喧嚣与热闹,甚至还带有武汉的那种闲散与粗野的世俗气息。创意市集、无所不在的涂鸦、光合、木吉他奶茶、小狗、嘉庚建筑、狭窄干净的小街小店、身着康师傅冰绿茶广告裙的美丽女孩,典型的厦门味;还有川流不息四处穿梭的年轻学生、熙熙攘攘的临街小吃店、光着膀子下棋的中年男人,以及街边听不明白的闽南语骂声,让我怀想起武昌,想起汉口江边小巷里的香喷喷地热干面和油饼。在这里,厦门岛内尤其是厦大周边的那股奢华和颓靡要淡很多,而那股乡野气息中又分明洋溢着悠然自得的自信。这是一片雅俗皆宜的乐土,生机勃勃,更适合大隐。

    在举办创意集市的归来堂(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小园子,里面有陈嘉庚先生的塑像)内,在我闲逛的时候,突然从前头传来一阵撩人的歌声,走过去,是一位短发的牛仔姑娘在唱歌。她的嗓子比较像Joan Baez,沧桑而深沉,同时充满力量,更带着一股清新。她的身旁是三名戴着眼镜的伴奏者,一人弹着吉他,其他两人执鼓。女孩唱完,在微笑中退下,在场的观众不多,都纷纷鼓起掌来。接下来上场是刚才在一旁看着的男子,这人很奇怪,很瘦很黑,长发,发型诡异,上身赤裸着,下身着一件短裤,赤脚上阵,根据我的推断应该是执着用力的摇滚青年。果不其然,特立独行的他,歌声哀伤而嘶哑,犹如仰天长鸣,唱功不俗,歌词有海子诗歌的影子,“粮食和蔬菜”,反复出现着“遗忘”这个词,不断重复着“超越爱情,向自由进发”的句子。这遗世独立的男子,他的青春,是否那么地动荡而激越呢,如今的他是否还在撕裂中?我在一旁静静听着,始终微笑,满怀感动,脑海中还幻想自己有一天是否也会在类似的场所唱起民谣,为日常生活的中平凡人事,为那些远方的受难者高歌。

    是时候了。木吉他的巧克力奶茶很香,一路边喝边走晃到了福南堂。进去时,六点刚过,已经有很多人。我竟然毫无觉悟地直接迈向中间第一排,这时保安同志走过来告诉我这是领导席,没辙;这时好不容易在靠中间走道一侧的第六排瞄到空位,紧接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闪电入坐。

    坐下来后,等了很久,都没动静,只是不停地放着Secret Garden的乐曲,不过大家都还蛮有耐心。这时我遇到了同样来自厦大的barbule,她拿着一个本子,到处找人给一峰写留言签名,忙得不亦乐乎,轮到我时,我写上:“The best is yet to come, so we should live with hope and passion under the sun.”一直到七点多,赞助商3G的环节过去后,本场音乐会正式拉开帷幕。

    美好的一刻终于发生。一个白衬衫蓝牛仔白波鞋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,个头不算高,瘦瘦的,簇立的利落短发,已过而立之年的他,略带青涩,眼神明亮,散发出干净精致的气质,背着吉他,在高架麦克风前,微微低头,开始弹唱《The best is yet to come》。我知道,the best is coming now。

    刚开始那会,设备没插好,所以听不到吉他的弹奏声,狂喜中的我们还来不及确信眼前降临的这一切,陶醉其中,浑然未觉。一峰问我们,能够听到吉他声吗?我们一齐喊道:能!他说,我都听不到,你们太好人了。随后设备很快被调好,他说要给我们补上,于是重新演唱起那首《与你共枕》。

    接着响起《遇见》的优美旋律,《by my side》,有些人感动得快要哭出来。我也跟着轻轻哼起来,pretty faces around but not rhymed, don't cry, won't cry, i won't cry,,, so far away i can hardly make you mine,,, when i wake up hope you were here by my side。随后他用中文唱起来,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……我遇见你,是最美丽的意外。

    他的普通话口音并不准,但听上去很柔和,很真诚,很可爱,上台许久后,他才对我们说,忘了自我介绍,我是林一峰。马上贴又一头扎进音乐的海洋中。他的才华让我震惊,比想象中地更美妙更光芒四射。他翻唱蔡琴《被遗忘的时光》,翻唱少数民族民歌,翻唱闽南语歌曲,无一不味道十足。更神奇的是,他的阴柔与优雅,并不妨碍他演唱原生态歌曲时的野性满满。至于他的吉他弹奏,简直出神入化;他一人更是现录现配,口技也相当不赖。

    最令人感动和折服的,是他最近才创作的两首歌曲。其中一首是他在大约一周前,听说四川地震中那对母子的动人故事后,有感而发,一挥而就的,这便是《春夏秋冬》:“我想陪你感受春暖花开/告诉你夏蝉要多久才冒出来/听着秋风跟落叶拥抱在一块/看着冬雪把一切染白。树会倒下慢慢化作春泥/天空的泪水滋润了炎夏/秋叶总会追逐温暖多累都不怕/严冬过去玫瑰绽放阳光下………记得我爱你。”在他唱这首歌的时候,我的眼泪夺眶而出。他说,灾难本不该成为音乐的灵感来源,但灾难中的那些美好却让人感动,我们要好好活下去。

    另一首是他前两天刚写好的《鼓浪雨》,他告诉我们,这首歌专为厦门而写,灵感源自他在鼓浪屿散步的那个雨天。在歌词中,他说,在厦门散步得到的力量不可以小觑。“厦门走到鼓浪屿/两个天堂一江水/走一会/让感觉不再沉睡古榕树/跟音乐相依偎/鼓浪雨/随着琴声风中飞”。清新流畅,活泼顽皮。这个人、这首歌一定会成为一段音乐佳话。

    然后,他放下吉他,拿着话筒,在台前坐下,和我们说话。他说,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,她很幸福,因为她嫁给了父亲,他的父亲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。他说,我很好运,他们的美丽全传给我。他说,在最好的时间,出生在最好的家庭,受到最好的教育,也遇到最好的朋友,才成就今舞台上的自己。一个人做的努力实在有限,靠的是幸运。他说,能够站在舞台上,表达自己的心声,还有人来听,他很幸运。他说,创作者或歌手、演员以及作家都属于舞台工作者,他们比常人更敏感,也更需要冷静和与众不同。他说,他感谢的方法是把大家都喜怒哀乐好好保存下来,在我们忘记的时候亲手还回来。

    当一峰唱起《我和泡面》时,他与吉他的声音几乎融为一体,浑然天成,轻柔明快,夹杂淡淡地伤感与抑郁。他还唱起那首为Eason写的《谢谢侬》,摇头晃脑,活力十足,顽皮搞怪,连配音也是现录现卖。他说,在其他人的专辑中,他常常扮演顽童的角色,但在自己的专辑中,他会展现出自己更为真实的另一面。

    在不多的几首英文歌中,我隐约听见他唱着"love him”,"he is breaking my heart",又想到哥哥,想到霸王别姬,想到《当爱已成往事》,心头一颤。这几天在读莎翁的《十四行诗》,我发现,一种对美与极致的迷恋与追求,会令性别模糊。如果说爱人便是爱自己,那么,爱上同性,岂不是更接近这爱的本原;而我们对同性之爱根深蒂固的芥蒂,更多是一种道德惯例还是自然遗传呢?这是个问题,但在美与音乐的名义下,道德缓行,一切偏见都消散了。

    短暂的总是浪漫,这场音乐会很快就接近尾声。当一峰再次弹奏吉他唱起《The best is yet to come》时,全场好多人都举起手机,像挥舞荧光棒一般,跟着节拍,轻轻摇摆:
    就是为了追求一时平静
    将感情隔离半点感动都扼杀
    没法承受
    永远有不妥协伤口
    有些憾事不放手
    若你太刻意淡忘
    越会补不到缺口
    why don't you just hug soneone
    just kiss someone
    the best is yet to come
    最好的尚未来临

    我们一起唱完“The best is yet to come, 最好的尚未来临”。然后你一边冲我们笑,一边蹦蹦跳跳地消失在舞台上。我们疯狂鼓掌,好久好久,手越来越麻,然而全场的掌声却越来越高亢,终于,你再度降临,依然笑着,为我们唱起你写给GIGI的那首《游牧民族》:
    你也许是一个游牧民族
    还不知道会在哪里停住
    我不害怕世界比想像中孤独
    我不在乎
    就算梦想可能会被耽误
    至少我的心一直有温度
    我知道我就住在你灵魂深处
    我很清楚

    一切都已大大超出我的想象,多么美妙而难忘地音乐夜,一峰,you are the best tonight, you are our best fairy,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night dreaming and singing with you and your music, now my dream of music is leaping and burning again although i don't know whether i can be lucky, i can hear its sound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.

    回到宿舍,看着那把歪歪斜斜倒在墙边的破吉他,好久没碰了,可那一刻,它的寂寞,分明让我感觉到梦想的重量与力量。

    updates:今晚总算拿到昨日的签名CD,夙愿得偿,感谢Lisa。

  • ­蒙蒙。汉语中,除了美好,很难找出其它的词语来形容她了。或许,还有一个短句可以用上:美丽与哀愁。周蒙就是那种最适合做初恋情人的女子。只需路过,不可太久,嘎然而止,仅此而已。而她的命运,只是静静绽放;我们的幸运,在于少不经事的经过,以及庸俗年纪时的远观。
      
    周蒙太轻了。美好的无上轻盈,如春日香气一般,似乎随处可寻,但是总让人感觉抓不住。也许,她的梦想不过是遇见心仪的男子,从第一眼开始就一直注视着他,一直靠着他,在他怀里透支花期,直到死去。她渴望安定,她是平凡的女子,她没有奢望,她似乎比任何女子更容易安顿,更随遇而安,更不会让人感受到负担或牵绊,但,她的轻盈便在于此。她是太透明太清澈太安静的女子,如一朵灿烂而不张扬的水仙花,就那样地轻轻笑着,默默地注视着你。可是,你反而感到无所适从。你读不懂,不,你读的懂的,不过没有她的纯粹和安份。毕竟,男女不同,这是真理。
      
    李然去西藏,做摄影,他经常给她周蒙电话,他告诉他西藏的天空如何的蓝,藏民如何的虔诚,藏歌如何的飘渺,自己如何的震撼。可是,他的蒙蒙不需要这些,她只想知道她的李然是不是安全的,有没有瘦,有没有爱冒险,她不怀疑,她只是想关心他的点点滴滴,其它的一切她都没有力气去想。她不是无知或俗气的女人,可是,她只要李然,要他在自己身边,要他的一个拥抱,一句老掉牙的情话,一个香樟树下的吻,她只念叨着他的平安归来,如秦汉怨妇,或私定终生的怀春少女。
      
    李然,有才华和浪漫,有足够的勇气与骄傲,文艺青年,放荡不羁。没有必要讲什么理由,周蒙爱他,一直都是;他亦爱周蒙,从未曾改变。他不复杂,按照感觉行事,甚至很冲动。他和周蒙在一起,也许因为那种美好轻盈的感觉,那种超凡脱俗的清洁,那种安静纯粹的古风,只是喜欢,想要去爱。最后,李然离开周蒙,和另一个女人结婚;而周蒙,失去了最爱的两个男人,最终在大山中、在孩子们中间寻找救赎,等待莲花新生。
      
    李然不是那种很负责任的男人,若不是那个缪斯女神般的女人意外怀上他的骨肉,也许他断不会以最惨烈的方式,闪电结婚,一了百了。也许他开始困倦于漂泊无根的日子,他承受不了蒙蒙之轻,而杜晓彬之重则给了他快刀斩乱麻的机会。
      
    又或者,他害怕蒙蒙,这样一个不沾风尘、善良平和、轻盈美好的女子。她仿佛是透明的湖,这让他害怕,似乎一跳下去就可以触摸深底。失去了所有不确定的想像,他却退缩了。他的焦虑或许在于某种虔诚的信仰,如一个基督徒般深感自我的渺小与脆弱,他太不安定了,而她太轻盈太易碎了。她一直都在那里等他,从不迈出一步,四处张望,守望,可他觉得,自己冲上去之时,她会碎掉。他怕,越是美好的东西他越是谨小慎微,而不会有任何冲动的勇气。他定不下来,必须要有镇定剂,杜晓彬硬闯入内,他倦了,也就发生了。
      
    他离开了她。她说,可我总觉得,他有一天会回到我身边。可她忘了,那时的李然已经不会再像当年那样,用浪漫而热切的声音,唤她的名字,蒙蒙,蒙蒙。
      
    有人说,爱是不可能永恒的,因为人总在不断进步,我们都会向前看。也许,若爱可恒久,那是因为,双方都没有进步。这似乎是庸俗不堪的狡辩,可现实中的多少痴男怨女,就栽在这上面,并一次次以此告慰彼此。而她,不需要进步,她只需要做他的蒙蒙,即可。她心甘,他却承受不起这轻盈的美好。都是善良的人,可过程总会比常人更煎熬,甚至结局更凄清。慈悲只是对己的词语,纠缠于男女关系中时,善良与残忍,其实无异。
      
    毕竟,蒙蒙,不是特丽莎啊。
      
    每天早上醒来,特丽莎总是抓着他的手,可是,这让托马斯感到好累。
      
    美得让人颤栗。